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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保险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于1996年批准成立的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距今已有二十多年企业历史。小七在“商标专利查”小程序上查询到,泰康保险集团旗下有2780件商标,很多商标都是全品类注册,商标布局相当完善。尽管如此,还是有人企图“碰瓷”!
2014年,泊头市康泰泵业有限公司申请了第15522171号“康泰”商标(系本案争议商标),并于2016年1月21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9类上。出于对品牌的保护,泰康保险于2018年7月31日对“康泰”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申请。
近日,判决结果公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泰康保险注册的第4428673号“泰康人寿”商标、第6066879号“泰康资产”商标、第12788417号“泰康在线”商标、第14131921号“泰康”商标(称引证商标一至四)提出申请注册的日期均早于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期,且引证商标一被认定为在第36类保险服务上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由于争议商标文字“康泰”与引证商标一“泰康人寿”商标文字构成、呼叫相近,已构成对该商标的复制、摹仿,争议商标在核定服务上的使用可能不正当地借用申请人引证商标一的商誉,致使申请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船舶经纪”服务与引证商标二至四核定使用的“经纪”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并存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至四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最终,争议商标被予以无效宣告,但由于泰康保险提供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因此无其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