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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啊啊啊黑猫警长!”提起黑猫警长,许多人脑海里会萦绕出这句歌词,回想起儿时看过的经典动画片。可最近,黑猫警长却被卷入了一场纠纷案中。
《黑猫警长》动画,由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发行。2018年6月,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申请注册第31671229号“黑猫警长”商标,指定使用在“戏剧制作、培训”等服务上。
商标局经过审查后发现,该商标与一枚2011年注册于类似服务上的“黑猫警长”商标(下称引证商标)近似,于是驳回了注册申请。随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今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理后认为:
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培训”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教育”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文字构成、呼叫相同,若共同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从而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遂驳回了诉争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上海美术制片厂不服驳回的决定,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其诉争理由有二:
第一,“黑猫警长”系其前身制作的知名动画片的特有名称,其对该名称享有在先权利;
第二,商标局已经受理其就引证商标提出的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恳请法院暂缓审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