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炎陵黄桃”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纠纷审结

阅读:21 2025-07-02 09:48:27

天元区人民法院创新地理标志商标司法保护模式

首例“炎陵黄桃”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纠纷审结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胡炼 刘哲林) 眼下,炎陵黄桃即将上市。6月28日,炎陵黄桃产业协会将一面印有“明察秋毫断是非 公正司法暖人心”的锦旗送至天元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这面锦旗背后,是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结我市首例“炎陵黄桃”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纠纷的故事。

2023年7月,正值炎陵县黄桃上市季。炎陵黄桃产业协会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株洲某商业有限公司运营的大型超市内,存在将湖北产黄桃冒用“炎陵黄桃”品牌进行销售的行为。此外,其销售区标签、产地标识、磅秤信息等存在自相矛盾的现象,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随后,该协会迅速行动,通过公证固定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2024年,该超市因违法使用地理标志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2025年,炎陵黄桃产业协会以商标侵权为由,将该超市诉至天元区人民法院。立案后,法院立即启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响应机制,第一时间向市市场监管局调取相关信息。

5月7日,此案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认证双方证据的同时,当庭释法明理,阐明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及诉讼风险。被告方认识到自身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对供货源头把关不严等问题,当庭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迅速达成调解协议,超市及时支付了全部赔偿款项。

“这场诉讼不仅实现了‘侵权必究、矛盾化解’的法律目标,更以‘案结事了人和’的方式,使双方心服口服。”天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劲松表示,此案为我市地理标志品牌司法保护树立了标杆,有力提升了本地市场主体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未来,该院将以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为指引,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更多特色产业及企业提供暖心的司法服务。

编辑:李毅哲

二审:胡文洁

三审: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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