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诉讼禁令遏止侵权行为
阅读:64
来源: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665294196237646747&wfr=spider&for=pc
作者:南方新闻网
近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发出本年度首宗诉讼禁令,裁定被申请人深圳市小天才电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展台上突出使用“小天才”或者“小天才科技”字样、立即停止在其展台上或官网上使用企业名称“深圳市小天才电子有限公司”。
启动行为保全,发出临时诉讼禁令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是深圳法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格性和时效性的重要手段。
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深圳法院以改革思维推动知产审判改革,通过积极落地临时禁令、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建设快审机制、繁简分流改革等一系列创新举措,不断打通制约知识产权保护的“肠梗阻”,先行探索、率先示范,打造国际一流知识产权审判机构,构建最高效、最严格、最规范、最具创新活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区。
●南方日报记者 陈熊海 杨溢子
惩罚性赔偿推行“严保护”
2019年5月,腾讯公司以武汉骏网公司等研发、销售、运营的专门针对微信产品进行功能设置的侠客群控智能营销系统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并在诉中申请颁发临时禁令。
经过听证与全面审查,同年9月,深圳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向武汉骏网公司发出临时禁令,禁止武汉骏网公司宣传、推广、销售通过群控系统操作在微信平台发送大量营销类垃圾信息的侠客群控智能营销系统。
“在侵权纠纷诉讼中,一般法院判决生效后侵权方才被强制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但是这时侵权后果可能已经比较严重,特别是在互联网领域,侵权行为传播快、危害大。
颁发临时禁令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钟小凯表示,在该案中,微信平台发布用户使用协议及使用规范,并采取封号等手段规制微信刷量行为,这只是治标之策,对制造虚假流量的侠客群控智能营销系统颁发临时禁令,从源头上禁止涉案软件刷虚假流量的功能,才是治本方案。
去年以来,针对知识产权客体不具有独占性,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传播快、危害大等特点,深圳法院积极、规范适用行为保全措施,着力提升司法救济手段及时性、有效性,避免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2019年,深圳两级法院共发出诉讼禁令8份,涉案金额超过一亿元。
“颁发临时禁令,对被申请人而言会导致产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等经济损失,以及商誉损失”,钟小凯表示,“正是由于其严厉性,法院在颁发临时禁令前必须经过审慎考虑,这对法官也是一个考验。
”
除了临时禁令外,判决赔偿金额也是推行“严保护”的另一重要方面。
2019年,深圳两级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判决赔偿金额超亿元,超法定赔偿额判决案件1件,依照法定赔偿额顶格判决4件,全额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决15件。
在《全民枪战》侵害《穿越火线》游戏地图著作权案中,判赔金额高达4500多万。
在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侵权损害赔偿不足以弥补权利人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解决这一问题,深圳法院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虽然商标法等法律中已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不够明确、具体,标准不好把握,导致司法实践中极少用,高额判赔案例也少”,福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雷桂森说。
为此,福田法院在深圳率先出台《侵害商标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审理指引》。
该指引共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启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程序条件、启动惩罚性赔偿责任后需要落实的程序保障和审查的实体条件、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实体要件的具体标准、赔偿基数和赔偿倍数的确定方法等,为惩罚性赔偿提供了具体司法指引。
此外,前海法院也制定了《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对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予以规范和细化。
“惩罚性赔偿针对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能够显著提高违法成本,有效缓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困境,大大提升创新环境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钟小凯表示。
快审繁简分流实现“快保护”
一公司具有“洁面仪”的外观设计专利,而深圳某贸易公司在网店中销售与该公司洁面仪外观相似的产品,涉嫌侵犯该公司专利权,于是深圳某贸易公司被告上法庭。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是专利案件中的一种类型,由于专利案件专业性强,部分案件复杂程度高、案件积压、庭审冗长、一审周期长等问题容易受到外界诟病。
“一些技术类案件需要技术比对和鉴定,有时一个案件的鉴定就历经半年,造成长期未结案现象”,钟小凯坦言。
如何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案效率,以最快的速度保护创新主体?去年以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率先开展外观设计类专利案件快审模式改革。
“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专利的特点有所区别,外观设计专利并非技术性专利,而更多体现在外观设计美感方面。
在审判方面,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审理难度比发明专利案件低,在审理方式上,更多通过视觉比对判断外观设计异同,较少涉及技术问题”,钟小凯表示。
“另外,虽然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专利在我国都被视为专利,但在英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外观设计是和专利并列的一种知识产权类型,法院将外观设计侵权纠纷和专利侵权纠纷作为不同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进行审理”,钟小凯表示,基于外观设计专利案件本身属性,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对此类案件推广快速审理机制。
快审机制推行后,大幅提升了司法效率。
2019年,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新收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1004件,审结1115件,快审团队当庭宣判率超过90%,案件调撤率达64%,审理周期由改革前的平均6个月缩短至2个半月,呈现结案率高、调撤率高、当庭宣判率高的特点。
此外,深圳知识产权法庭还梳理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侵权认定、举证责任、合法来源抗辩等典型问题,选取具有代表性的19个案件推出快审案件示范判决,统一两级法院裁判标准,提升审判效率。
探索快审模式改革是深圳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重要方面,深圳法院通过多种机制建设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
钟小凯介绍,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推行案件速裁机制,审理周期平均为一个月,基本可以做到当庭宣判。
“对于比较复杂的发明专利案件,则成立精审组,发挥引导性作用,精雕细琢打造精品案件”。
“深圳法院的快审模式改革等繁简分流举措起到先行示范作用,为全国其它地区提供重要经验。
去年,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创新工作向省高院、最高院进行专题汇报得到充分肯定,不少地区的法院也纷纷学习深圳法院经验。
”钟小凯表示。
举报/反馈